台灣人的姓氏–賜姓政策-蟹老闆
賜姓政策
歷史引述句句屬實。 誰能證明台灣人是番後之言不實?
何以台灣史學者,忽略了這些史實,
千方百計說大量漢人移墾台灣,但確提不出有力證據?
唯一的"證據" ,只是台灣人多姓漢姓與修族譜?
漢人如果來台還大興族譜,表示很有族源之想法,
何以獨記開台祖,確不言唐山祖隻字片語? 豈不怪哉?
當今台灣,幾近所有的台灣人不論閩客均認為自己是移民來台之漢人後代,
如此荒謬,豈不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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賜姓政策
辭條族別:平埔族群 辭條主題:法政經濟
中文筆劃:15劃 英文 / 通用拼音:Policy of Assigning Han Surnames
撰 述 人 :戴文鋒
漢姓是漢族血統與出身的一種表徵。《史記》云:「天子賜姓命氏,諸侯命族。族者,氏之別名也。姓者,所以統繫百世,使不別也。」據伊能嘉矩《臺灣文化志》 所列,土番之姓有机、羅、李、卯、標、卓、萬、戴、穆、寧、來、毒、孽、乃、兵、竭白、北、鄂、岳、雙、尤、溫、鬱、大、蚋、月、落、璞、力、宜一字者, 有道泌、埤弄、目加、舊來、之机、合萬、羅皆、池皆、加惹二字者,有弟其力、呂猫落三字者,不過這些姓並非由賜姓而來,而是藉由「番語家名」羅馬拼音的漢 譯而來。
清代對臺灣歸化番何時開始實施賜姓政策,文獻雖然闕如,不過當可推測是在「土番歸化」薙髮(即剃髮)納餉(鹿皮、小米)之後。連橫《臺灣通史》記載:「歸 化熟番漸從漢俗,乃令薙髮,錫姓,以遵國制。」乾隆23年(1758),諭令歸化平埔熟番應薙髮結辮(請參「社學」條),並賜與潘、蠻、陳、劉、戴、李、 王、錢、斛、林、黃、江、張、穆、莊、鄂、來、印、力、鍾、蕭、盧、楊、朱、趙、孫、金、賴、羅、東、余、巫、莫、文、米、葉、衛、吳、黎等姓,其中以 「潘」姓最多。
乾隆37 年(1772)朱景英《海東札記》載:「番以父名為姓,以祖名為名。如祖名甲,父名乙,即呼曰乙礁巴甲。礁巴者,番口語也。近時各社均延師課讀番童,出就 道試,錄取樂舞生,給予頂戴,與新生一體簪掛。前學政就番字加水旁,姓以潘者,今則張、王、劉、李,自為姓者多矣。」唐贊袞《臺陽見聞錄》亦載:「初,熟 番有名無姓,既准與試,以無姓不可列榜;某巡臺掌學政,就番字加水三點為潘字,命姓潘。故諸番多潘姓;後別自認姓,有趙、李諸姓。」可見,賜姓時,初以 「潘」姓居多,之後漸有張、王、劉、李、趙諸姓。有些番社,並不以「潘」姓為大宗,而是以「錢」姓最多,有些姓如黎、金,因繁衍數少,幾乎絕嗣。《新竹縣 采訪冊》載,竹塹堡社(即新社)於乾隆年間,「丁口千餘,厥分七姓:曰錢、曰衛、曰廖、曰三、曰潘、曰黎、曰金。今惟錢姓丁口最繁盛,計有二百。衛、廖、 潘、三等四姓,每姓丁口只有數十,其黎、金兩姓則已絕嗣矣。」
光緒5年(1879),後山統領兼辦卑南廳撫番事務的吳光亮寫成〈化番俚言〉三十二條,其中有一條曰:「分別姓氏,以成宗族。爾等從前父有父姓、子有子 姓,數傳以後,就不知誰是祖宗、誰是子孫,血脈紊亂,實與野類相同。茲本軍門將爾等各莊分別姓氏,嗣後兒女須從父姓,一脈相傳,庶免錯亂宗支。」當時所賜 漢姓,係擇自百家姓,如恆春縣各番社賜潘姓、金姓,卑南廳各番社賜陳、吳、戴、林等姓。
光緒12年(1886),為了防止番姓之混冒,中路理番同知蔡嘉穀規定襲用漢姓或潘姓者必須於姓下加一「新」,成為「雙字姓」,以示區別,而且也規定各番姓之堂號。
中路理番同知蔡諭土目新日升悉:茲將編定新港社各番丁姓字郡名、堂名,開列於後。仰飭各番一體遵照,毋違!特諭。計開:
致(新亨堂)、雨(新隆堂)、露(新吉堂)、結(新澤堂)、為(新寵堂)、霜(新父堂)、金新(新懷堂)、生(新慶堂)、麗(新笏堂)、水(新附堂)、玉 (新輝堂)、出(新采堂)、崑(新績堂)、岡(新猷堂)、劍(新謨堂)、號(新勳堂)、巨(新麻堂)、闕新(新禧堂)、珠(新範堂)、稱(新錦堂)、新 (寶港堂)、蔡新(寶石堂)、詠(興國堂)、朝(方山堂)、毂(寶心堂)。
其有襲用唐人之姓及以「潘」字為姓者,均於姓下添一「新」字為雙姓,以「新」字為堂名。其襲用唐人之姓者,或加作金、玉、邑三部內所有之字亦可。
光緒12年12月13日給。
可見光緒年間所賜之姓大多是出自南朝梁敕員外散騎侍郎周興嗣所撰〈千字文〉,如「雲騰致雨」、「露結為雙」、「金生麗水」、「玉出崑岡」、「劍號巨闕」、「珠稱夜光」之句。
參考文獻一:司馬遷,1986重印版,《史記》,上海古籍出版社。
參考文獻二:周興嗣,1988,〈千字文〉,《華一兒童啟蒙文學》。臺北:華一書局。
參考文獻三:余文儀,1962(原刊1760),《續修臺灣府志》,臺灣文獻叢刊第121種。臺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
媽祖文化祭其實是平埔祭◎沈建德
今年的大甲鎮瀾宮的大甲媽已經到了新港,即將掉頭回大甲。所經之處匯聚人潮,西螺成了不夜城,嘉義有四所學校因此停課,有人就說,看,台灣人多麼響往祖國!可是,瞭解台灣歷史的人知道,迎媽祖的香客,只是拜中國神而已,他們都是台灣人,台灣才是他們的祖國。
不信,請看大甲鎮瀾宮的歷史。根據正史「淡水廳志」(1871)記載:「乾隆35年(1770)林對丹捐建」,祀於祿位者有,巧化龍、淡眉他灣、郡乃蓋 厘、蒲本步等。這些從名字上就可看出他們是平埔族,屬於鎮瀾宮所在的大甲西社的道卡斯族,不願漢化而仍用本名。而「林對丹」這個漢人姓名應是漢化的平埔 族,不是閩客。因為,根據乾隆29年(1764)的「台灣府志」,大甲社已集體漢化,接受乾隆賜漢姓、漢名、賜祖,把族譜接到中國血統上去,而且大甲社也 改成大甲庄。可見,大甲鎮瀾宮是平埔族蓋的,不是和佬人,香客當然是平埔族。
平埔族蓋媽祖廟的例子很多,像台北關渡宮就是最早的一件。根據「諸羅縣志」,「康熙51年(1712)建廟,以祀天妃。落成之日,諸番並集」;「台中縣寺 廟大觀」記神岡萬興宮:「雍正9年12月(1731)大甲西社首魁聯合數社倡亂時,張達京統領社勇(屬巴宰海平埔族)敉平有功,受清廷獎賞,於是引進香火 歸台至此」。這段歷史點出大甲社人和巴宰海族被中國分化的悲慘過去,但也都被中國用媽祖圈住了。
再看這次媽祖文化祭的路線,從大甲、清水、沙鹿、彰化、西螺、到新港。這一條線老早就是集體漢化的平埔族所居。「台灣府志」記得清楚,彰化於康熙34年 (1695)以前就集體漢化變成和佬人了;清水、沙鹿、西螺、新港則是乾隆6年(1741)以前,大甲最慢,也在乾隆29年(1764)以前被集體漢化。 可見,沿途香客都是平埔族,今日的媽祖文化祭其實就是平埔祭,只是台灣人被矇蔽。
事實雖已很清楚,可是有人一口咬定有族譜,不是台灣人。他們不知道被賜姓、賜祖,接到中國族譜的歷史。文獻會台灣通志卷8同冑志第3冊第60頁敘述:「為表示歸附,曾於乾隆23年(1758)令歸附平埔族薙髮結辮並實施賜姓政策,亦令改用漢名」。
賜姓令一出,雍正8年歸附的60多萬立即改用漢姓名,血統隨姓接到中國族譜。乾隆48年(1783) 歸附人數增加,賜姓增為91萬,血統大亂。賜姓使台灣、中國同祖宗,中國人有種族優越感,不願和台灣番同祖宗,迫使滿清緊急叫停。這個事實記在文獻會台灣 通志卷8同冑志第3冊第61頁:「漢人以姓氏為正血統、睦族之基,不欲因賜姓政策之實施而有所混淆」,「光緒12年(1886)刷新番政,一面勵行賜姓政 策同時諭示,凡土著族已用漢姓者,應於姓氏下加新字」。結果,台灣人以持有漢族譜(被賜的)為理由拒不回去當「番」。
這是台灣族譜的真相,不要以為有漢族譜就表示祖先來自中國。更不要以為台灣人信媽祖就斷定台灣人是中國人,1764 (乾隆29)年,重修鳳山縣志記載:「阿猴渡、萬丹渡、新園渡,皆八社番掌管?渡,為中元三資,官司憐卹窮番之意也」。證明屏東人在1764年之前,不但 拜媽祖,也有中元普渡,可見漢化之早之深。根據台灣府志記載,屏東在鄭成功時代乃是蠻荒邊陲,是流放罪人的場所,在1764年之前漢化程度就如此之深,媽 祖文化祭所經的縣市更不用說了。
蟹大賓
辭條族別:平埔族群 辭條主題:重要人物
中文筆劃:19劃 英文 / 通用拼音:He-tai-pin
撰 述 人 :陳水木
根據在後龍鎮龍坑里的訪問資料,一天清朝官吏,來到後龍南勢溪,看見一位原住民婦女在溪邊洗衣服,遂問其婦姓什麼?婦女答無姓,官使又問他這有五十個姓你 要選哪一個姓?在古時南勢溪的毛蟹非常之多,婦人想了想拿起的放在水中的衣服,衣服已經爬滿毛蟹,就答說要以這「蟹」為姓,官使就登記以「蟹」為其家族的 姓氏。
清初漢化的「熟番」, 學習漢人風俗及墓葬方式,祖先並無漢名,而姓在祖墳的墓碑上用毛筆書寫「公母子孫等同立」墓碑。到光緒年間,解(蟹)氏家族出了一位精明能幹的人名喚大 賓,大賓的漢文造詣很深,精通天文地理陰陽五行,當時在新港東西社及後壟庄一帶開私塾教漢文,學生中多位(漢人)考中舉人與鄉舉,獨大賓考不上,有一回解 大賓問考官為什麼我的試文你都沒看,就把我裁判出局?考官答說:因為你的姓下面有個虫部,代表是番仔,所以你不用考,也考不上。大賓回來深思後,向族人提 議將姓的下面「虫」部去掉,經族人同意後再去應考,一試即通過。所以在光緒十年以後,就不再有「蟹」姓出現,而只有解姓。解大賓光緒十四年成為竹塹十二社 屯董事,因此解氏祖譜大賓手稿才會有「再造族譜本人大賓一世大發達吉日」。解姓放棄前面四世祖先的「蟹」姓,而才有解氏祖譜留存至今。
氏 族譜提到,他們的祖先在雍正三年,始歸附清廷,高祖父母名未詳,是荷蘭祖。高祖父生有三子,解大賓是由貓尉傳息的子孫,貓尉的另外一個兄弟名叫子明,其後 亦大部分居住在後龍龍坑里與大庄里一帶,另一位兄弟目前無從查起。解氏族人曾提起三灣、南庄一帶有他們的親戚,是否為貓尉的另一位兄弟,我們不敢確定,南 庄的解姓因無法拿出實證比對,需要再做研究。子明家族的二世斗蘭,乾隆末年到嘉慶年間,曾任後壟四社總通事。
解氏祖譜分成三段,詳載謂兄弟五人皆和諧濟世人,呼稱曰五美士,財丁貴曰五福。第一段云,以前是荷蘭人來台安居埔里社覆鼎金住有妖怪,夜間損失人口,改移新港西社居住,平安立業成家。
第 二段云,始祖例規,歷年清明節之時,如三月初三是清明節,用初二下午四時,要請祖公至四日下午七時送祖公,用樟樹片及茅草、埔姜枝葉,在廳爐火薰煙,而後 烘爐火送往東方也,平安。此三日外人不可入廳堂。用生鹿肉或羌肉如兩款物件可用,豬肉用赤肉煮酒一碗,又用糯米飯兩碗,敬公媽可也,焚香請。
第三段云︰始大高祖說話,請祖先祝言(祝言只能用台語發音,不能以國語或羅馬拼音,因為解大賓在世時就是用台語漢文拼音記下)。
解氏家族目前的分布狀況以後龍鎮西港東西社以及後龍鎮龍坑里、南投埔里鎮、高雄旗山鎮為主要居住地。
參考文獻一:陳水木、潘英海,2002,《道卡斯族後壟社群古文書輯》。苗栗:苗栗縣立文化中心。
參考文獻二:後龍鎮龍坑里的訪問資料,耆老口述。